人 權 群 像
 

推動台灣廢死最前線|專訪林欣怡執行長|人權群像第二季第六集
台灣人權學刊編輯組

摘要

林欣怡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,是台灣推動廢死運動的代表人物。關於林執行長一路推動廢死運動的過程,分為以下七個重點:一、支持她走下去的動力,在於她看到的不是死刑犯,而是活生生的一個人;二、「逐步廢死小組」的去存問題,在於二次組成的領導人立場丕變,使得該小組不具有實質意義。三、國際團體的影響力,對於廢死法案的推動是很有幫助的;四、「全民一起討論死刑替代方案」,讓民眾共同參與討論死刑的替代方案;五、審議式民主,可以促成台灣的民主深化;六、安樂死與死刑的人權議題中,當大的差別於是說主體性是誰,誰有權利做決定。

關鍵字:廢死聯盟、逐步廢死小組、死刑替代方案、審議式民主

壹、前言

林欣怡畢業於輔仁大學社會學系,於1999年加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。現職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,也是二十一世紀憲改聯盟執行委員,以及在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 擔任執行委員、在西藏台灣人權連線Human Rights Network for Tibet and Taiwan 擔任理事。

林執行長在推動廢死的工作上盡了非常多的力量,她從事這個工作已經很多年了,只要想到台灣的廢死運動,就會先想到她。她可以說是台灣廢死運動的代表人物。她的出現一方面是在國內倡導廢死,帶給政府司法改革的壓力,另外一方面也讓這個議題帶到國際社會上,讓台灣與國際社有非常多的連結,屬於林執行長對台灣的特殊貢的。

貳、走下去的動力

關於個人與推動廢死議題的關連性,林執行長表示人生中所有的工作經驗都是在從事廢除死刑,或是跟司法改革相關的人權工作。林執行長不學法律出身的,大學唸的是社會學。當初算是一頭栽進這個工作,最早接觸的案件是因為蘇建和案。林執行長在1999年到民間司改會工作,接觸了蘇建和、劉秉郎、莊林勳這三個人。蘇建和案的發生,林執行長表示她觸碰的並不是書本上的教條,也不是從學理中認識死刑,而是真的有三個活生生的人在她前面,可是他是冤枉的。

後來到了2000年政黨輪替,林執行長對於國家懷抱著一個希望,希望台灣能成為更好、更民主、更自由、更享有人權的國家。但是也是在那一年,很遺憾地在陳水扁任內,簽署了盧正的死刑執行令。她還記那個日期是9月7號,2019年是盧正逝世的第19年。林執行長覺得盧正這個案件,開始讓她覺得不能一直只討論死刑這件事情,是無法救援冤案的。盧正是冤案沒錯,如何成功的救援他們,必須停止死刑的執行。

蘇建和案中,他們三人很幸運地在2000年時,開啟了再審,可是盧正沒有等到這個機會,就被國家判決死刑。一直到現在,盧正的姊姊們還在為他喊冤,喊冤的目的只求司法還他一個清白,但是大家都知道盧正回不來了。台灣的冤案還有江國慶案,所以林執行長在這一路上,最初的時候看到了死刑的冤案,後來她見到了不僅僅是死刑的冤案,而是看到一般的死刑犯。這些人的確曾經犯過非常非常嚴重的過錯,但是對她而言,這些死刑犯也都只是一個人而已。人人都會犯錯,但是為什麼會犯錯,一般人很少去思考錯誤形成的原因。這也是林執行長能夠一直走下去的原因,她所見的只是每一個活生生的人。

哪些人是冤案,哪些人不是冤案,有些人悔改,有人沒有悔改,當林執行長走近他們,了解他們背後的故事,甚至驚訝社會上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。林執行長提醒我們共同思考,有沒有可能在他們犯下大錯之前,對整個社會去做一些努力。那如果沒有的話,國家只是把他們判了死刑,這樣對社會能真正改變什麼嗎?同時在投入廢死運動的過程中,林執行長除了見到死刑犯之外,也見到他們的家屬,還有見到被害人的家屬,也接觸到監所管理人員。林執行長覺得對她來講,她想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做能讓社會更美好,絕對不是只靠死刑這兩個字,就可以解決。

參、「逐步廢死小組」的去存問題

林執行長是從個案開始,慢慢產生改變社會政策的想法,這幾年社會結構產生很多變化,法務部也誕生了一個「逐步廢死小組」。林執行長解釋說為什麼會有這個小組的產生。其實林執行長一直在懷疑台灣政府到底有沒有決心要廢除死刑,如果有心要廢除死刑的話,就會努力的往那個方向推動,但林執行長感覺政府是往反方向走去。在2006年到2009年之間,有四年的期間停止死刑執行。在2008年的時候政黨輪替,那時候是馬英九上台。雖然馬先生在競選的時候,也表示關注人權的議題,還邀請了王清峰擔任法務部長。後來王部長也都有跟廢死聯盟有接觸,因為他是支持廢除死刑理念的。可是他最後被迫下台,台灣就重啟死刑的執行。再次證明政治人物在選前講說重視人權,支持廢除死刑,最後可能都是口惠不實的。一位支持廢除死刑的部長也下台了,所以林執行長對馬先生的言說很質疑。

然而王清峰在任期內,做了一件很好的準備,他認為如果真的要推動廢除死刑的話,必須要討論說如何逐步廢除死刑,必須先研究怎麼做,才能真正推動它。於是在「逐步廢除死刑研究運動小組」在2009年開始籌備,但是等到這個小組真正運作的時候,王部長已經下台了。換曾勇夫上台擔任部長時,台灣已經重啟死刑的執行。

林執行長當時的考量認為,好不容在法務部籌組了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,雖然台灣社會又執行了死刑,但還是不能放棄希望,這個小組的成立,至少可以促成一些討論,或是促成一些廢除死刑的研究。後來在2012年的時候,民間一半以上的委員都退出這個小組,原因是曾勇夫接受國會質詢時,一直採取兩面手法,當國外組織請他發表意見時,曾部長就會對他們說,台灣是要朝向廢除死刑走;可是遇到選民或到國會質詢時,曾部長就說我們並沒有這個政策,台灣還是要執行死刑的。

林執行長覺得說,「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」成為他們的遮羞布,只要有人關注台灣沒有在推動廢除死刑時,他就說以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做為掩飾,但他實際上什麼都沒做。一直到前年的國際審查之後,國際專家受到詢問說:「這個小組為什麼不願意做事?小組到底做過了什麼?」陳明堂次長才說要恢復這個小組。

林執行長講到重新組成的這個小組時,帶多更多擔憂跟失望的。因為至少在第一波的小組中,都是各方的專家,由他是討論如何逐步廢除死刑。但是在第二次的小組中,感覺不到新任部長想找專家的態度,而且小組的組成重點並不是在討論說要不要廢除死刑,而是在討論說如何逐步走向廢除死刑的過程,有哪些政策、哪些步驟、哪些研究需要去關照的。所以這個小組並不需要討論支持廢死與否,還在那邊辯論,而是需要各方專家參與在其中。所以重組的會議中,林執行長感到很疲憊,因為要不斷重複講一樣的話、申述一樣的觀點,所帶來的進步卻很有限。

對林執行長感到效益的地方,在於可以看到他們提出報告,多收集一些資料,就能給出合適的建議或監督,雖然沒有信心小組成員聽得進多少。到目前為止,林執行長覺得這至少是一個溝通的平台,不應該輕易的放棄這個平台。現階段的廢死小組又邀了好多人主張死刑的人,這個小組的實質意義,真的就失去了。現在的廢死比較像是研究小組。林執行長甚至覺得,台灣如果要廢除死刑的話,要先廢除「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」。

肆、國際團體的影響力

講到林執行長對台灣的另外一項貢獻,就是廢死的主張增加台灣跟國際社會交流的機會。看這些年來,不論是歐盟的學者,還是英國的學者、英國的民間團體,皆表達出對台灣廢死的關心之情,他們也幫忙提出報告,甚至來到台灣為司法部、大學講課。

廢死聯盟是在2003年底成立的因為成員很多,包括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還有一些工會、司改會、台權會等重要的團體一起參與。那時候的成員決要組成一個讀書會,希望能提升自己的專業能力。林執行長記得在一次的讀書會中,好像收到廖福特老師的來信,他跟大家講說第二屆世界反死刑大會將在2014年舉辦,大家感到非常的興奮,就決定要去參加在加拿大蒙特婁辦的第二屆世界反死刑大會。林執行長說當時大家都想辦法籌錢組成團隊,最後真的成行了。在那次的大會中,帶給林執行長很大的啟示,當她看到世界上有這麼多的國家、這麼多的團體、這麼多的人在討論各式各樣的廢除死刑的議題。林執行長說雖然成立了廢死聯盟,可是大家的重心好像還是在做死刑冤案的救援、個案的救援。可是在國際間已經有各式各樣的議題在進行,他們考慮的面向是宗教的、藝術的、文化的,不僅僅只是政治跟法律的面向而已。所以對林執行長來說,那次的會議開啟了她對廢死議題的視野,也在那邊認識了不同的團體及專家。當然國際間,大家也漸漸知道台灣有一個廢除死刑推動聯盟,在進行廢除死刑的努力。

2019年十月份法國FIDH的要來台灣開年會,FIDH就是國際人權聯盟。他們是全世界最大、最多人權組織參加的一個聯盟。他們決定要來台灣做死刑的研究調查。林執行長記得透過黃默老師的介紹,讓林執行長跟他搭上線。那一次的FIDH對死刑研究調查,對林執行長而言,是對台灣的廢死運動立下了一個非常好的基礎。因為在過去的台灣社會,對於死刑是不清楚的,社會大眾不曉得有多少死刑犯、不曉得他們在哪裡、不曉得真正的死刑執行方式是如何、不曉得法官、檢察官、加害者家屬、被害者家屬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。一切因為FIDH的fact-finding mission,讓林執行長等人跟著他們走了一趟調查,進而瞭解了很多真實面。FIDH甚至見了徐自強,也安排跟徐自強拍了照片,後來引起相當大的迴響。

所以在2006年的時候,死刑犯全天24小時都要戴很重的腳鐐,在2006年之後就不再這麼做了。這對死刑犯來講,是一個巨大的改,台灣也漸漸跟國際有了接軌。當然在過去蘇建和案救援的時候,國際特赦組織有參與其中,但那個都不是NGO團體主動、有策略性的去找他們,因為他們本來就是會救援國際死刑案件、冤案。

早在2006年左右,林執行長就在思考要如何跟國際接軌。不過那時候的國際還不太注重台灣,國際重視的都是中國,因為中國有最多的死刑人數。那時候林執行長想說如果台灣可以廢除死刑的話,多少能帶給中國影響。一些團體,像是歐洲經貿辦事處,他們都覺得說這會台灣推動廢死的一個重點。其實比起其他國家來講,台灣的死刑執行是少數的。而2006年台灣停止死刑執行,又是一個契機。林執行長記得2006年07年時,廢死聯盟加入了世界反死刑聯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,從那個時候成為會員,後來台灣也成為Steering Committee的成員,也是亞洲少數的代表之一。

又因為2006年有一個死刑的執行,後來沒有執行,然後開啓四年停止執行死刑的事件,讓這些駐台辦事處開始關切到死刑的議題,也跟廢死聯盟進行聯絡。林執行長記得那時候,歐洲經貿辦事處還沒有正式成立,所以歐盟國家有輪值主席國,那時候輪值主席的國家是德國,德國代表馬上就林執行長見面,還問說有什麼可以幫上忙的地方。所以鍾德樹案能夠停止執行,林執行長覺得他們以及國際間的NGO發揮了很大的效果。

林執行長講到2010年台灣重啟死刑執行的那一波,她看到國際朋友,包括歐洲經貿辦事處、法國、德國、英國的代表,擔心說是不是他們的施壓沒有造成效果。因為台灣確實在2010年重啓死刑的執行。林執行長跟他們表示說並不是這樣的。原本有44位死刑犯,曾勇夫部長執行了4位之後,他的打算是依計劃將其他40個死刑犯都執行掉。但是幸好有大家的聲援、大家的反對、大家的抗議,讓曾部長不敢做這個動作。所以林執行長認為國際間的互助跟施壓是很有幫助的。

林執行長覺得在2009年,台灣通過《兩公約》之後,台灣更關注國際間的合作,在於如何一起訓練台灣的律師、訓練台灣的法官、檢察官更加了解國際人權標準。這也是林執行長跟很多國際團體,包括英國團體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,一直有在合作的一些議題,這些在台代表處都非常支持的。除了希望對政府起到抗議執行死刑之效,更希望說可能在平常的教育訓練上面,特別是針對法律人的教育訓練,一起努力。

伍、死刑替代方案

林執行長認為台灣想要廢除死刑,最大的阻力應該來自於政府。不管是2000年以來,政府講說要朝向廢除死刑的方向走去,甚至在2009年通過了《兩公約》,可是政府一邊說要廢除死刑,可是又感受不到他們的行動力。當他們沒有任何行動的時候,卸責任的方法就是說因為民意不支持,才會造成大眾誤以為廢死的最大的阻力來自於民意的反對。林執行長覺得真正的問題,來自於政府的不願意作為。

林執行長在2013年到2014年之間,跟中研院的研究調查中心合作,進行一項民意調查,這個民意調查,台灣政府沒有拿出經費協助,他們最後是拿歐盟的經費,歐盟支持這個的計劃。當時他們訪問了2000多人,而且是面對面的訪談。每一個人的訪談可能要花30分鐘,所以那是非常困難,不容易達成的事。

最後問卷的結果顯示,有二個發現,如果受訪者擁有更多資訊的話,例如更了解死刑的議題、更了解人權的議題的話,就會比較傾向不支持死刑;如果說有其他的替代方案替代死刑的話,像是終身監禁或者是不得假釋,人民也會選擇其他的方案而不會選擇死刑。

所以每次政府以人民支持死刑為由,進行死刑執行的時候,真是很不理想。民眾知道死刑是有問題的,只要政府願意提供更多的資訊,提供其他選擇的話,民眾大多不會選擇死刑。這是政府沒有看到的部分。政府只想要用最簡單的方法問出對或錯。林執行長在這個調查裡,發現有一個選項,就是說如果是用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來替代死刑,受刑人必須要在監獄裡面工作,工作的所得必須要賠償被害人家屬,其實有71%的人支持這個法案。另外林執行長也問受訪者說,如果是無期徒刑但25年之後可以假釋,假釋門檻非常的高,也有一半的人會支持。無期徒刑25年可以假釋是現在台灣除了死刑之外最高的刑罰,所以可以看到台灣人不是堅持要有死刑,台灣人堅持的是這個人要受到嚴厲的懲罰,而且不想花人民納稅錢養他,所以他要在監獄裡面工作,而且工作所得要賠償被害者家屬。因此可以大家在意的是被害者家屬有沒有受到照顧跟賠償,所以才會有71%的人是同意這樣的選項。

但是政府一直不去深想這件事情,若是以一般的調查來講,的確有80%的人支持死刑的。但政府沒有深入探討問題,以及有沒有其他替代方案。所以後來林執行長就決定在2017年開始一個計劃,叫做「全民一起討論死刑替代方案」的公民審議。林執行長認為不要再討論要不要廢除死刑了,直接討論說用什麼樣的方案廢除死刑,民眾會同意。在同意之時,會不會產生什麼擔憂。在一連串的討論下來,林執行長發現大家最關切監所改革、治安以及被害人的保護。林執行長想盡各種的方法去理解人民在想什麼、擔憂什麼,其實都是為了台灣的社會安全。民眾為什麼會有不一樣的想法,唯有透過理解這種想法,才有可能想出一套方法往前,而不像現在,政府就是害怕失去選票,所以什麼事情都不敢做。

林執行長在2017年,花了一年的時間做籌備,討論進行的模式,然後模擬這種討論方式,會不會有效果。因為審議的概念,就是假設每一個人都是知情的公民,如果要決定一個議題,應該要先理解這個議題,然後彼此討論,最後才做出一個決定。這樣的決定,並不是只憑個人的感性、感覺而對政策做出決定。

這跟選舉不一樣,選舉時大家投票、計算人數,是不是真的了解候選人政見,也不是那麼的在意。但是林執行長推動的審議,不在意人多人少,在意的是討論的品質、意見的多元,以及所有人的意見都會被聽到,然後可以給出方案做參考。林執行長等人經過一年的討論之後,他們決定從2018年開始執行。他們召募與會的民眾,不管支持或者反對死刑,只要願意討論死刑替代方案,就非常歡迎。在討論的過程中,在報名之後會給民眾議題手冊。在每一項討論之前,還是會有一個二十分鐘的專家報告,提醒他們手冊裡面講的內容或是補充一些新的資訊,然後才開始帶領大家討論。

其中的一項討論,就是如果沒有死刑的話,會覺得用什麼樣的刑罰足以替代死刑的懲罰,讓民眾覺得可以接受死刑的廢除。一般來講,大家會說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是一種答案,無期徒刑多少年後可以假釋是另一種答案,甚至是有期徒刑。討論中,主辦方鼓勵民眾盡量的表達意見,大家會舉出這些例子,是因為國家現行的方案大約是這樣。如果有不同意見的話,可以提出更多的經驗,林執行長希望收集各方意見然後做出制度的設計。但是在討論過程中,會發現說很多人都談到說:「我支持什麼樣的制度,但我也擔憂什麼。」

民眾會提出擔憂,林執行長認為這個的擔憂是很好的,在政策擬定的時候,本來就應該要時時記著人民的擔憂,所以主辦方把內容做了整理,發現大家比較擔憂的就是監獄的改革。民眾擔心說這些人在監獄裡面,也不是沒辦法教化,如果他們能夠回到社會的話,該怎麼生活,所以大部分的民眾對於監獄是不信任的。對於預防犯罪也會有擔憂,大家都會提到說:「被害人怎麼辦,我們是不是有一個對被害人更好的措施?」所以接下來,林執行長就引導民眾來討論,看看進行什麼樣的監獄改革是好的。他們有時候無法提出具體的建議,但他們會提他們的希望以及期待。

被害人的議題、預防犯罪的議題也是的處理方式,林執行長打算每一個縣市都辦一場。到訪談日為止,只剩下三場還沒辦,大致上已經走遍台灣各地了。他們也打算辦專家跟特殊關係人。一個是問一般民眾,讓他們自由報名,然後需要看資料討論;一個是真正特別去尋找的人,所謂的專家跟特殊關係人。例如說的基層監所管理人員,因為廢除死刑之後,如果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,對他們來講壓力非常大。又或者無期徒刑可能會是怎麼樣的情,因為我們台灣並沒有長期性獄政政策的規劃。基層監所管理人員會有他們的困難跟擔憂,他們已經是過勞的一群,所以林執行長想要聽見基層人員的聲音。

他們也訪談了加害者家屬以及被害者家屬,問他們的一些看法,因為他們在這個議題當中,有一些親身的傷痛,不太適合讓他們跟一般民眾討論,或是被質疑,林執行長覺得家屬的意見非常重要。另外針對加害者家屬與被害者家屬,採取的是一對一的訪談。林執行長預計在2019年底完成已經訂下的場次。然後林執行長會再寫一份報告,把所有人的意見彙整。但是這份報告是如實收集眾人的意見,也許會有違反人權的地方,或是不具可行性。所以林執行長會針對這個報告,再提出第二份報告,由廢死聯盟邀請專家來衡量政策的可行性以及人權的評估。

林執行長希望這些議題,能提供給更多民眾知道,所以這二份報告,最後都會公佈出去。很希望以後的政治人物把支持死刑當做競選工具時,廢死聯盟可以提出具體說明,讓他們知道人民關切的是這些更實際的議題。做為一個首長或立法委員,民眾不要只是聽到是否支持死刑,而是要說明,就算支持死刑,一些相關的議題要怎麼面對。林執行長希望能帶動出實質的討論,希望聽見多元的聲音。也許有些民眾對廢死聯盟辦不信任,對林執行長而言,只要願意參與討論的人,都非常歡迎不同立場的民眾給出不同意見。整理第二份報告時,需要詢問大家的意見。

陸、審議式民主

審議式民主有很多不同的方式,林執行長的重點是想要有討論的精神,也要能收集意見。林執行長也不希望在討論的過程當中,有人提出很多極端的意見。的確有很多的公民審議式的民主,通常是由國家或是政府針對政策,由他們出錢,然後邀請大家討論。廢死聯盟只民間單位,資源有限,目前能做是是盡量每個縣市都辦一場,一次邀請25個人左右。地點的選擇上,希望是比較方便討論的場合,有時在社區大學、村里的社區活動中心、咖啡館,也有跟NGO合作,每次的地方是不一樣的。這種規模的討論,已經是很精彩了。即使是廢死聯盟做的研究。也可以帶給大家公平公開的評價。台灣的社會也到了能接受比較多元的研究成果。

這個活動的一開始的設定,就是說不管民眾支持或反對死刑,只要願意討論替代方案都歡迎。有些民眾一開始是支持死刑的人,但是如果有這個替代方案可以說服他,他也願意改變立場。當然有些人是本來就是不支持死刑的,所以他更願意討論替代方案。在大家討論完之,林執行長有請大家再做一次表態,調查他們的意見是否改變。至於亂世用重典這件事情,林執行長覺得比較多人,是在討論剛開始的時候,選擇終身監禁不得假釋,他們認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是一個比較嚴厲的刑罰,才能替代死刑。所以比較多人選這個終身監禁不得假釋,但討論完之後蠻多人改成無期徒刑有假釋的可能性,以及有些人改成比較長期的刑期。

林執行長覺得這樣的改變,可以看出來所謂亂世用重典,重到什麼程度這件事情是可以被挑戰的。尤其是當他知道監所的狀況的時候,或者是還有更多改進空間的時候,他們理解到就是刑罰的制度,那個價值是可以慢慢的調整。當然不可能說藉由一次的公民審議,就馬上改變民眾多年以來累積的想法。與會的民眾其實花了不少時間,主辦要求他們一次花四個小時的時間。壓力其實很大,必須要密集的看大量的資訊,然後大家要互動討論。那個討論有時候很激烈,每個人都很想要發言,林執行長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狀況。

林執行長希望讓民眾在討論的過程中,非常的自在,所以不論是拍照或做記綠都會先跟他們說。最後整理的時候,會採用匿名的方式,因為這個議題對很多人來講,還是比較有壓力的敏感議題。但是當下也有徵求大家的同意,如果在討論完之後,有人願意接受廢死聯盟的訪談,就能繼續訪談他。林執行長希望有不同的狀態的人接受訪談,這樣的訪談,林執行長打算製作成短片,而且在過程當中,林執行長開發了一個系列,就是校園場,在高中跟大學。因為在模擬的過程當中,有老師參與其中,他們說學校的公民審議課只有二小時,如果公民審議討論的題目能用死刑議題來帶動的話會很好。只是學校有限制,無法提供4個小時的討論時間,所以要簡化成兩個小時。會有一些比較有公民審議經驗的老師,帶著學生討論。林執行長希望在選舉結束之後,還能繼續用這種方式討論下去。在這幾場的經驗中,林執行長也訓練了一些主持人。

以國內來講的話,民主基金會在我們這個公民審議的計畫上面,在去年是有支持經費的。這對廢死聯盟來說,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支持,他們能夠支持,一定是人權跟民主這個領域有符合他們的規範。受限於人力,如果要做一般的募款也是力不從心。長久下來,林執行長學會用最節省的方式辦活動。例如說,活動現場會有專家,主辦方除了請來專家說明之外,也會跟大家說明議題手冊的內容。之後還會邀請一個律師,這位律師在現場不用公開演說,但大家在討論過程當中如果發生一些爭議,有必須釐清的知識時,就會請律師說明。林執行長有時候就會委請律師身份的好朋友,義務的協助這些活動。不過志工、主持人,他們真的很辛苦,所以都會付微薄的車馬費。

林執行長另外希望一件事情,就是在這個過程當中,某種程度可以促成台灣的民主深化。藉由一個這麼困難的議題做為審議,在這個過程當中,跟著專家、主持人,進行學習。因為民眾也可以參與其他議題的審議,他們不是工具人,只是做審議帶動大家討論的工具人而已。林執行長覺得人人都應該學到如何思考,設計像這樣的討論流程。

林執行長覺得如果站在公平的角度來說,民主基金會不管政黨有沒有輪替的狀態,他們對於死刑議題的相關計畫,因為牽涉到民主跟人權,他們都能夠公平的審查我們的計畫。廢死聯盟做的事,不見得能得公部門的支持。但也不是全然的失望,因為有些公部門的公務人員也很希望藉由他們,發揮一些影響力。不管最後什麼原因讓他們無法做到持續的支持,林執行長仍然很感謝基層官員願意出來一起討論這些事情,林執行長覺得還蠻不容易的,她相信彼此有不同的立場,但是大家會站在盡量促成的態度進行合作。

柒、後記-安樂死的人權議題

林執行長提到蒙古廢除死刑時,他們因為先停止死刑執行,簽屬第二任擇議定書,然後國會立法通過廢除死刑。他們廢除死刑的程序非常標準,而且進度很快,在幾年之內就完成了,這是一個非常完美的範例。

林執行長去蒙古去做訪談時,她記得去了蒙古的甘丹寺,因為蒙古是藏傳佛教,所以眾人去他們的寺廟跟住持討論,宗教在廢除死刑這方面的意象。住持聽林執行長談到台灣的狀況,台灣有些宗教人士也是支持死刑的。住持馬上就跟林執行長說,那些宗教人士應該要回去讀佛經,林執行長覺得真的要從宗教的源頭思考生命這個問題,大部分得出的結果都不可能支持死刑的。然而台灣的宗教比較少辯經,也不太討論佛教經典裡面的意。然而在蒙古們遇到藏傳佛教徒或藏人朋友,他們都很自然的不去殺生。當然林執行長可以用宗教的力量,想辦法再去跟宗教領袖溝通,他們當中也是有意願支持廢除死刑。當然用宗教角度看待廢死是一種方式,可是整體來講,還是要回到整體社會對於人權的看法,可能才是更重要的。

林執行長覺得很多事情到最後都是走到一塊的,不論是從宗教觀點,或是人權的觀點,好像都會殊途同歸。所以林執行長沒辦法回答說為什麼有人可以支持死刑又反對墮胎,林執行長比較在意的是,支持死刑跟反對墮胎,某種程度都觸碰到人權的議題,她能夠死刑的爭議性,但是為什麼會有墮胎的這個議題,她覺得很多時候牽涉到女性的自主權利,以及性別有關的議題。所以要看牽涉到人權的概念的理解與想像。

林執行長認為她對安樂死的想法比較粗淺,就她個人而言,她會希望當生命到達不堪使用的狀態時,她可以定自己的人生,在最後階段應該要怎麼結束。當然合法的安樂死有一定的過程及標準,那是非常嚴格的,安樂死不應該是另一種的自殺,安樂是的執行過程非常的嚴格的,也跟死刑不太一樣,安樂死是由個人自己決定的,即在自由意識下行使的一個決定,自己對自己的生命負責。但是死刑是由國家決定,國家應該不可以決定個人的安樂死,或是國家下令醫院不進行傷患救助,這些都是不行的。可是國家卻可以下令執行一個人的死刑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,當中的差別就於是說主體性是誰,誰有權利做決定。

林執行長自勉要做到台灣真正廢除死刑了,才來退休。可是事情不會有做完的一天,如果台灣做到廢除死刑之後,林執行長打算轉型做其他工作,或是繼續做亞洲廢除死刑,或世界廢除死刑。冤獄平反也很難、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很難,哪一天會到來不是我們可以計畫的,林執行長只能盡力做到最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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